常見糾紛處理1/4:施工糾紛:成品與圖面不符,如何處理?

常見糾紛處理1/4:施工糾紛:成品與圖面不符,如何處理?

常見糾紛處理1/4:施工糾紛:成品與圖面不符,如何處理?

想像一下,王先生的夾層完工了。他看著「估價單」上「C型鋼一式」,又看了看「現場」,「好像」都有做,便開心地付了尾款。一個月後,他買的 200 公分寬的沙發「卡」住了,他一量,才發現「圖面」上標 220 公分的牆,「現場」只有 210 公分。

他氣沖沖地找廠商,廠商卻說:「喔,那個圖『僅供參考』啦,現場這樣做比較好。」王先生這才發現,他手上「沒有」任何「具法律效力」的圖說可以佐證。

然而,李小姐在驗收時,一手拿著「捲尺」,一手拿著「附在合約裡」的「施工圖說」。她一量,發現牆面短了 10 公分。她立刻拍照,並「扣住 10% 尾款」。這就是「專業」與「天真」的差別。

成品與圖面不符」,是夾層工程中最「常見」,也最「棘手」的施工糾紛。本篇作為「常見糾紛處理」的第一章,我們將深入探討,當「成品與圖面不符,如何處理?」 「成品與圖面不符」的挑戰:為什麼「口頭溝通」難衡量「合約的法律效力」?

「舊模式」的思維,是「信任」。屋主以為「廠商都懂」,廠商以為「屋主不在意」。這種「沒有白紙黑字」的施工,是所有糾紛的「法律」真空區。 法律的悖論(1):『3D 示意圖』不等於『施工圖』

這是「施工糾紛」的第一個陷阱。

(舊模式風險): 設計師給你的「3D 渲染圖」(示意圖),是「風格」參考,它「不具備」法律上的「尺寸」效力。你拿「渲染圖」去告廠商「顏色不對」、「尺寸差一點」,「100% 會輸」。

(新規則): 只有「雙方簽名用印」、「附在合約附件」的「平面圖」、「立面圖」、「施工大樣圖」(上面「標明」了 C 型鋼規格、間距、尺寸、高度),才是「法律」上「唯一」的「驗收標準」。 法律的悖論(2):『估價單』不等於『施工圖』

「舊模式」的廠商(尤其是鐵工廠),最愛「拿估價單當合約」。

(案例分析): 估價單寫「C型鋼骨架 一式 15萬」。
– 它「沒有」說「間距」要 30 還是 60 公分。
– 它「沒有」說「焊接」要「滿焊」還是「點焊」。
– 它「沒有」說「水平」誤差值是多少。

當「圖面不符」時,你「沒有」圖面;當「工法」有瑕疵時,你「沒有」工法標準。在法律上,你「必輸無疑」。 法律的悖論(3):『現場變更』的「口頭」陷阱

「舊模式」的廠商最愛說:「師傅,這裡幫我『順便』改一下。

(風險): 只要你「口頭同意」了「任何」與「圖面不符」的「現場變更」,你就「失去」了「主張瑕疵」的權利。 (新規則):所有」的「設計變更」,都「必須」有「書面」(如 LINE 紀錄)或「變更單」,並「確認」追加的「款項」,才能施工。 「成品與圖面不符 如何處理」:『3 步驟』SOP 與『法律』武器

「新規則」的革命:驗收,是「核對」,不是「信任」。

當你發現「成品與圖面不符」,你該「如何處理」?請「立刻」啟動以下 3 步驟 SOP。 新核心要素 (SOP 1):『立即停工』與『扣住尾款』

(關鍵): 不要讓「錯誤」繼續下去。

在你「發現」瑕疵的「當下」,「立刻」通知廠商「暫停施工」,並「告知」廠商「尾款」(通常是 10%)將「暫停支付」,直到瑕疵釐清。 「尾款」,是你「最強大」的「談判籌碼」。 新核心要素 (SOP 2):『拍照存證』與『瑕疵清單』

(關鍵): 所有「糾紛」都講「證據」。

  • (1) 拿捲尺: 測量「圖面」與「成品」的「尺寸差異」。
  • (2) 拍照: 將「捲尺」放在「瑕疵處」一起拍照」。
  • (3) 列表: 製作一份「瑕疵清單」(含照片、圖面頁數、差異說明)。

新核心要素 (SOP 3):『限期改善』與『存證信函』

(關鍵): 拒絕「口頭」溝通。

  • (1) 書面通知: 將「瑕疵清單」透過「Email」或「LINE」發給廠商,並「要求」廠商提出「改善方案」與「期限」。
  • (2) 法律武器: 如果廠商「置之不理」或「拒絕改善」,下一步就是「寄發存證信函」(Legal Attestation Letter),「正式」告知對方「違反合約」中「按圖施工」的「義務」,並「要求」限期改善,否則將「解除合約」或「要求賠償」。

超越「糾紛」:「成品與圖面不符」的「等級」與「對策」

施工糾紛的處理,是「藝術」,也是「策略」。你必須「判斷」瑕疵的「嚴重等級」。 成品與圖面不符 處理儀表盤 瑕疵等級 範例 ✅ 建議處理方式 (如何處理) 1. 重大瑕疵 (安全/結構) C 型鋼「間距」60cm (圖說 30cm)
使用「膨脹螺絲」(圖說化學植筋) 「拒付尾款」 + 「限期拆除重做」
(不可妥協) 2. 功能瑕疵 (尺寸) 牆寬 210cm (圖說 220cm)
欄杆高度 105cm (圖說 110cm) 「限期改善」 (如欄杆)
或「協商減價」(如牆寬) 3. 美觀瑕疵 (收尾) 油漆顏色「色差」
木地板「花紋」不對 「限期修補」 (重漆)
或「協商小額減價

「施工糾紛」的未來:一個關於「預防」與「補救」的選擇

「成品與圖面不符,如何處理?」—— 最好的「處理」,就是「預防」。 這場糾紛處理的革命,最終的選擇題是:你追求的,是一個「省事」、只用「估價單」和「口頭」溝通的「舊模式」?還是一個「費工」、但「合約」與「圖說」完備的「新模式」? 你「施工前」在「合約」上多花的心思,就是你「完工後」避免「糾紛」的「最大」本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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